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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6-14 09:12:10 作者:佚名 来源:半岛网-半岛都市报 浏览次数:0
13日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,《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》已经正式颁布实施,明确规定幼儿早期教养指导不能作为入园的前置条件。
新规明确了对各类幼儿园发展的扶持和保障政策。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是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。除生均补助外,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购买服务、奖励补贴、派驻公办教师 、租金补贴等方式”,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补助。
关于幼儿招生,该条例明确规定,幼儿园招生应当按照方便、就近的原则,公开、公平进行,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查,不得把幼儿参加早期教养指导作为入园的前置条件,这也从法律层面,将早教与幼儿园入园正式脱钩。
关于幼儿招生,该条例明确规定,幼儿园招生应当按照方便、就近的原则,公开、公平进行,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查,不得把幼儿参加早期教养指导作为入园的前置条件,这也从法律层面,将早教与幼儿园入园正式脱钩。
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,青岛将坚持0~ 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改革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基本方向,2012年已招收早教班或亲子班的幼儿园,2013年小班不再面向社会招生。从2014年起,不得把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,家长们将不用再担心孩子不上早教班入不了好幼儿园。
记者在采访中获悉,青岛还将探索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办法,已经草拟《青岛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》,正征求有关部门意见。
